规范示范 扎实有效
——我校被命名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2008年12月,我校被甘肃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命名为 “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学校是搞好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阵地,“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我校在创建省级语言文字示范学校的活动中,重创建活动建设,重过程,重在实效上下功夫,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2008年10月,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专家组对我校申报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评估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抽样听课、发放问卷、组织座谈和反馈总结等形式进行。由于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深入,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制度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得力,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评估专家组的高度评价。专家组依据《甘肃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定标准》严格评估,认为我校基本符合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条件,达到了甘肃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定标准,顺利通过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验收。??????? 近年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落实,氛围良好,内容丰富,富有特色;学校能够积极发挥示范作用,辐射周边地区和学校;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研究,成效显著。学校语言文字环境好,普通话已成为教学语言、校园语言。??????? 这次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命名,必将进一步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提高学校广大教职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使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迈上更高的层次,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增添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