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高中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
按照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办学要求和定市教发[2006]22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面向安定区外的六县招收优秀保送生5 0人。现将招生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1、推荐方式?
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
2、条件
①具有本市户籍的2 0 0 6年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
②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
③学习能力强,学业成绩优秀,在初中阶段历次统一考试中成绩名列全年级前茅或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市级三等奖以上,县级二等奖以上。
④身心健康,交流合作能力强。
3、资格审查 保送生须交以下材料
①保送生推荐表
②户籍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获奖原件及复印件
③初中三年学科成绩、学生手册、综合素质评价及相关档案材料
④个人申请(本人填写),主要汇报自己基础性发展目标,学科学习目标和个性特长等方面的情况
我校根据各生源校或学生本人提交的材料,组织综合素质测试与评价,确定保送资格,并张榜公示,向市中考改革领导小组上报,并抄送区中考改革领导小组,反馈各生源校和考生。生源校要保证保送生质量,如提供不真实情况,学校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4、测试录取
保送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县组织的全市统一中考,保送生中考成绩由各县中考管理部门及时提供给市招生办。市招生办确认该生中考成绩达到我校高中录取分数线方能被录取。
备注:安定区考生一律参加本区组织的高中招生考试,我校按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910人进行录取。